[劳动关系] 解除劳务协议如何补偿?

新人 · 发布于 2022-09-14 08:34 · 1247 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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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员退休之后被单位返聘回单位继续工作,在退休返聘时劳动者跟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请问:退休后返聘的劳务合同解除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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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shui · #2 · 2022-9-14 08:37:25  回复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退休人员返聘的,是劳务关系,订立的合同为聘用合同,解聘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按聘用合同的约定办理。

《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规定,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即不发给经济补偿金。所以用人单位聘用已超过劳动年龄及已退休的人员在解除聘用关系时,不支付劳动法所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给予劳动者一定经济补偿。但是,在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间存在的劳务关系则不存在经济补偿的规定。基于此,聘用单位与返聘人员间解除劳务关系时,不应当再享有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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