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文件的有关具体贯彻实施工作答记者问时表示,将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阶段性减免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保费,是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社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的一项临时性支持政策。这项政策在2020年底已经到期,三项社会保险费从2021年1月1日起已按规定恢复正常征收。 但考虑到疫情风险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压力可能较大,规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在今年4月底到期后,将再延长1年。 |
[人社政策] 社保优惠政策延长至2022年!
ershui
· 发布于 2021-03-24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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