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 退休返聘工资纳税是如何规定的?

ershui · 发布于 2020-04-02 20:29 · 1401 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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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企业在其技术员工或者高管达到退休年龄后,又对其进行返聘。而此时返聘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劳务关系并非劳动关系了,那么在此情况下退休返聘工资纳税是如何规定的?

一、怎么样的标准算是退休人员返聘

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3、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二、返聘收入税怎么收

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退休工资咋办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款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原单位突然“良心发现”,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咋办呢

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取得的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类型,例如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的具体税目进行征税。

简而言之,在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此时若用人单位返聘劳动者,其返聘收入应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就具体如何定义退休人员返聘以及各种情况下的收入应如何纳税,上文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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