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 一文详解《安责险》

新人 · 发布于 2023-08-21 10:14 · 590 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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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日起,新版《安全生产法》将实行八大高危行业强制执行安责险。

一、什么是安责险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也简称为“安责险”。是指保险机构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

# “鼓励”或“应当”投保

新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 不履行投保“安责险”的法律责任

新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安责险较其他险种的特点和优势

在政策上,安责险是一种带有公益性质的强制性商业保险,八大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投保,同时在保险费率、保险条款、预防服务等方面必须加以严格规范。在功能上,安责险的保障范围不仅包括企业从业人员,还包括第三者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相关救援救护、事故鉴定和法律诉讼等费用。最重要的是安责险具有事故预防功能,保险机构必须为投保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服务,帮助企业查找风险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从而有效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与安责险相比,工伤保险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保险,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意外伤害险等是普通的商业保险,保障范围均不及安责险,并且缺乏事故预防功能。总之,安责险与工伤保险及其他相关险种相比,覆盖群体范围更广、保障更加充分、赔偿更加及时、预防服务更加到位。

三、安责险相关其他应知问题

安责险的保障责任:

1、从业人员人身伤亡赔偿

2、第三者人身伤亡赔偿 及第三者财产损失赔偿

3、相关费用: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 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

人身伤亡赔偿标准:

1、无差别对待,同一单位的从业人员同一标准,不得因用工方式、工作岗位等差别对待

2、死亡赔偿,死亡赔偿每人不低于30万,并按本地区城镇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化进行调整但现在单个人的死亡赔偿普遍超百万,加上抚养费丧葬费等可能200万都不够而30万的死亡赔偿仅是最低要求企业在投保时,应合理评估选择恰当的保险金额

3、伤残赔偿,赔偿保险金额度在保险合同中提前约定。

投保原则:

1、保费由单位缴纳,不得直接或者变相摊派给员工。

2、应当覆盖全体从业人员。

3、不得延迟续保、退保,除非被依法关闭取缔不再生产经营了。

投保要求:

八大高危行业必须投保: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定价方式:

制定各行业领域的基准指导费率,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

费率调整因素有如下两点:

1、事故记录和等级

是否发生事故、发生事故次数和等级

2、其他因素,安全风险程度、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诚信等级,是否被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赔付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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