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外地的社保正常缴纳,导致公司无法正常办理社保手续。社保由单位承担的部分,以补发工资形式发给个人,由个人自行缴纳社保是否合法?

实际操作中只能以这样的方式处理,需要补签什么文件来减小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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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shui · #2 · 2021-6-16 23:53:59  回复
按照规定来说,这样操作是不合法的。特别是上面的员工还是在外地缴纳的社保,这样发生工伤等是很难处理的,尽量说服员工在本企业缴纳社保。

从降低风险角度考虑,建议是让员工写个情况说明,并且规定是员工反悔需要将每个月的社保补偿交还公司,且每月将缴纳的社保证明交给企业,并且企业在每月给的现金社保补偿一定要能证明是发给员工社保的补偿,并建议给员工缴纳一份商业险或者是单工伤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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